据新华社成都6月24日电今天上午,四川合江县“6·22”特大翻船事故中一名见死不救的个体船主被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6月22日清晨6时30分左右,隶属合江县榕山建筑公司的“榕建一号”客运船,满载着200多名乘客,正沿长江行驶。途中江上突起大雾,船遇险倾覆。这时,当地个体船主刘绍有正驾驶着“白米小机二号”船从出事地点经过,面对在江水中挣扎着的求生者,他竟然驾船逃离。
刘绍有见死不救的行为激起了社会公愤。事后,事故幸存者和目击者对其进行了强烈谴责,并要求政府部门严加惩罚。公安机关在经过调查取证并认定后,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刘绍有实施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当地港务监督部门也决定,依法吊销刘绍有的行船驾照,并罚款4500元。